晚上,林美和林妈妈一起去遛强强,林妈妈把绳子给她牵说:“你来拉它吧,这狗现在越来越有劲了。”
林美一上手才知道妈妈为什么这么说,强强现在长得也就是高过她的膝盖,头仰起时到她腰的位置,应该算是已经长成了。它的四肢极为有力,哪怕只是普普通通的往前走都很容易把人带跑。她拉着它就是一踉跄一踉跄的。
“强强!”不过只要一叫它的名字,它就会走得慢一点等等主人。
现在林妈妈带它走得更远了一点,来回至少要半小时左右的散步时间。因为少走一点它不肯回家!非要在外面逛够才行。
周围几条街都认识这条大狼狗了。强强的背毛已经全长出来了,两耳竖直,目光坚毅,走在路上威武得不行!路边经过的男孩们看到它都忍不住站住说:“哇!大狗!”
有喜欢的想上来摸摸或走近看看都不太敢,先问林美:“它咬不咬人?”
强强还没咬过人,而且它在外面几乎不叫。不是害怕,而是好像没有遇到威胁就不会叫的那种感觉。狗厂的人说这条狗好,聪明,从小没怎么教就懂事。要不是它跟它亲爹合不来,舅舅说狗厂的孙老板都想把狗赖下来不还给他们了。
林美就蹲下抱着强强的脖子,让那些人走近看看它。有个二十多的男生跟踩地雷一样小心翼翼的靠近把手慢慢慢慢伸过来,“狗狗,强强,强强……”
强强低头闻闻他的手,不理。他就再壮着胆子再凑近一点点摸摸它的脖子,摸的时候跟摸美女似的双眼放光大喘气。
然后竟然跟着林美他们走了半条街才跑回去找他的朋友们,远远的林美还能听到他说:“我操!等我自己住了,哥一定也要养一条这种狗!太TM帅了!”
带强强出去一趟,实在是光荣啊。林妈妈也说:“我自己出去没人认识我,带它出去都认识它了,喊强强,周围也有别的遛狗的还跟我说话。可不少人喜欢它。还有人提醒我说小心有偷狗的。我说不会,强强不是一般的狗。”
林美听林妈妈说才知道,狗厂为了保证强强这种狗的野性,会喂它们活食。强强现在扑鸡子一整套,“我去接它时,那狗厂的人还特意让我看,抓了只鸡扔过去,强强跟另外两只狗包围着那只鸡,一口就把脖子咬断了。然后那两只卧着,强强吃完后走开它们俩才去吃。”
林美听得心惊胆战,让妈妈无论如何也要把强强看好,尽量别引起它的凶性。不然它要真咬了人,就真是个小偷,估计它也要倒霉的。
林妈妈说:“我知道。平时出来遛都牵绳子,也就在咱们家附近遛,不去别的地方。”这狗都是他们家的一份子了,真叫人给抓走了,那才心疼呢。“而且那些人偷狗也不会找它这么凶的狗偷,偷的都是比较亲人的小狗。”
回家一天之后,林美又要回学校去了。这次没时间去姥姥家,陶涛已经去学校了,说这个学校比他原来的学校要好,至少教学楼是新的。
强强已经明白林美每次提书包就是要走,结果这次林美走之前怎么都找不到她刚才放到门口的书包了,林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憋笑,给她指指她的卧室。林美进去才发现强强趴在床边挡着床下,她蹲下一看就发现她的书包被它给顶到床底下去了。
林妈妈这才哈哈笑起来,说:“刚才我就看你蹲下穿鞋,它就过去叼着你的书包一路小跑啊跑进你屋里去了,你穿完鞋一转头就看不到书包了。”那样子真是有意思极了。
林美无奈的看着林妈妈,当时她还以为她记错了,没有把书包提过来,还去客厅找。
强强死死趴在地上不动,林妈妈哄它:“强强,姐姐要走了。”没用,最后是两人把它给拖开才把书包够出来。
强强长长的哼了一声,委屈巴巴的趴下了,下巴搁在前爪上,还长出一口气。
林美蹲下来又抱着它哄了半天才出门。
回到学校后,跟周罄交流了一下彼此的宠物已经成他们的日常了。周罄曾经抱着她的兔子照了张照片拿给林美看,想像中娇小可爱的小白兔根本不存在,那只名叫雪子的肉兔卧在周罄怀里时她两只手都抱不住,必须放到腿上才能拍照。
看到照片后,林美能理解为什么周爸爸不想养了,这兔子根本不像宠物。也就周罄爱到深处没有对它的外表有什么不满,反而说它长这么大这么肥“好可爱!”。
晚自习时,赵老师特意来了一趟,提醒说:“一些同学最近因为别的事分了神,但我现在要求你们把心思收回来用在学习上。这不是老师对你们的要求高,是因为我相信你们能调整好。不会耽误任何一件事。”
赵老师都这么相信他们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大概是因为之前参加竞赛熟悉起来了,同病相怜的林美几人再次聚到一起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学习小组。赵老师对此乐见其成,甚至发话在自习课上时大家可以自由组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我不管你们坐在一起是谈恋爱也好还是写作业也好,都行。大家随便,只要你们能在期末给我一个好成绩,我是很开明的。”赵老师说,“关于早恋的事,我想你们大家也发现了,我不是那种一定不让你谈的老师。你谈可以,偷偷谈,别喝醉酒被教导主任发现就行。我这里不管,能修成正果的,回头你们结婚记得给我送张贴子,我也去喝喝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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